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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单程办证须知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07-02-25
 

一、申请条件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的(经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可携带所有申请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同行)
(二)申请赴港澳照顾父母定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申请人为我省常住户口人员,年满18周岁且未满60周岁;2、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定居香港或澳门地区且身边确无子女照顾;3、父母均年满60周岁;
(三)内地六十周岁以上无依靠老人,身边无人照顾,须投靠定居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的;
(四)内地十八周岁以下无依靠小孩,父母均不在内地定居或父母双亡,须投靠定居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的;
(五)香港、澳门居民的遗产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直系亲属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六)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香港、澳门定居的;
(注:符合多种定居申请条件的内地居民,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条件申请)

二、收费标准
前往港澳通行证每证70元(含一次有效签注20元)。
 
(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更加详细内容可浏览 : 广东出入境政务服务网  WWW.GDCRJ.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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