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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考试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07-07-15
 

办事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考试的凭证。

 

办事流程
受理岗(预约科目一考试)考试岗(科目一成绩录入)受理岗(预约科目三考试)考试岗(科目三成绩录入)档案岗(复核)领导岗(审核)档案岗(清分归档)受理岗(发考试合格凭证)。

 

办事期限
(一)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需进行科目三考试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二)所需考试的科目合格后,3个工作内清除记分分值及发回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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