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安局领导批准公开向社会招聘2名男性计算机技术人员(系统管理员、软件开发工程师各1名),属合同制员工(即临时工)。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基本要求:
1、年龄25至40周岁,思想品德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计算机专业或相关专业水平,本科以上学历。
3、具备较扎实的计算机理论基础,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
4、良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5、愿意承担较繁重的工作任务,能在一定的压力下工作。
6、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能无障碍地阅读和理解相关专业文档。
7、至少掌握一门程序设计语言(含脚本语言)。
8、了解信息安全技术。
专业要求:
系统管理员要求:
(1)熟悉UNIX、LINUX和Windows操作系统中至少一种的管理维护。熟悉Oracle数据库的管理维护。具备操作系统或数据库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
(2)熟悉TCP/IP和HTTP协议,了解计算机网络技术。
(3)熟悉至少一种系统脚本语言。熟悉SQL。
(4)熟悉计算机体系架构。
(5)熟悉存储技术、备份技术。
(6)了解集群技术和虚拟技术。
(7)了解Mircosoft SQL Server数据库。
(8)了解BEA Weblogic和IBM Websphere中至少一种中间件技术。
(9)具备丰富系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具备小型机和SAN环境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具备Oracle OCP证书者优先。
软件开发工程师要求:
(1)熟悉常用计算机算法和数据结构。
(2)熟悉面向对象技术。熟悉以下至少一种程序设计语言:C、C++、C#、Java、Delphi,并具备使用该语言开发实际产品的工作经验。
(3)了解项目管理、需求分析、软件设计、程序编写、软件测试、配置管理、软件文档的相关技术,并至少熟悉上述其中一方面内容。
(4)熟悉HTTP协议,至少熟悉ASP.NET和JSP技术的其中一种,并具备实际开发经验。
(5)熟悉数据库原理,了解Oracle数据库,了解SQL。
(6)了解设计模式、软件重构、Web服务、SOA技术。
(7)具有丰富应用开发经验者优先。具备“软件设计师”(原“高级程序员”)以上水平(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工作地点
茂名市公安局科技信息通信科内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市局有关规定管理,工资待遇按特殊工种岗位每月3000至4000元,试用期1个月。正式录用后,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保费。
四、录取办法
由市公安局政治处、纪委、机关服务中心、科技信通科人员组成考试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面试,并从全局民警中抽调计算机高级工程师对应聘人员进行技术面试,择优录取。
五、报名办法
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相片2张,于2007年8月13日前(周六、日除外)到新湖路488号大院市公安局机关服务中心办公楼304室报名(报名表格下载)。联系电话:2912649。
茂名市公安局机关服务中心
二○○七年八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