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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暂住人员是否可以在茂名办理赴港澳证件,如何受理?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06-04-28
 

 问:暂住人员是否可以在茂名办理赴港澳证件,如何受理?

 答:按照规定,以下情形我市暂住人员可申请赴港澳证件:

60周岁以上老人或未满14周岁的暂住人员,且有直系亲属是我市常住户口居民的可以凭身份证、户口簿和具有我市常住户口子女或父母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和担保书,可参加团队港澳旅游,持参团缴费发票和以上资料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团队游。

收费标准:证件:100元,签注每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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