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身上非法持有警械,在被警方发觉的情况下,不但,拒绝警方对其进行的依法盘查;反而,气焰嚣张,大声谩骂污辱警察,警方及时制止其行为,并将其带走调查。6月4日,茂南分局站前派出所以涉嫌非法持有警械对郑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理。
6月3日凌晨4时许,茂南分局站前派出所副所长朱任彬,带领民警邹滨、张明等人,着警服驾警车在辖区内开展巡逻行动。当民警驾车巡逻至新褔路某网吧门口路段时,发现同方向行驶的1辆无牌男装摩托车,车上搭载的连司机共有5名男子,那位司机后面腰部还鼓鼓的藏有1包东西。
由于,摩托车系无牌车辆,加之如此深夜,1辆车竟搭载这么多人,他们的举动非常可疑,引起了警方的高度警觉。
为查清人员和车辆是否涉有案情,民警迅速驾车超前,将行驶中的这辆摩托车拦停,对车辆及人员,依法进行盘查。听到警方发出的盘查口令,坐在车上的4名男子,随即下车,配合了警方对他们的调查;可是,司机郑某不但拒绝下车配合调查,反而气焰十分嚣张,当场大声谩骂污辱民警。
民警在耐心劝说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果断采取行动,将郑某带走,当场在其身上搜出伸缩警棍1条,手铐1副,手铐锁匙1条等物品,并予以没收。
经审查,郑某对其非法持有警械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杨振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