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社区警务 推进“三基”建设
省公安厅罗娟副厅长视察我市公安“三基”建设,倪俊雄陪同
3月23日,省公安厅副厅长罗娟率督导组到我市检查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倪俊雄陪同罗娟一行视察了高州市农村社区警务建设情况。
检查组先后到高州市大井中学警务室、宝光街道新塘社区警务室、河西派出所、永镇街道永进社区警务室,向基层公安机关和驻校、驻村、驻社区警务室民警详细了解基层警务工作开展情况。
为适应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新形势,探索社区警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农村治安持续稳定的新路子。我市认真落实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精神,逐步推进农村社区警务建设工作。各警务室民警坚持驻村、驻校、驻社区,开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取得初步成效,也创造了一些好做法。
罗娟指出,实施农村社区警务战略不仅是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公安机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行动,是密切干群、警民关系的重大举措。实施农村社区警务就是要促使警力下沉重心向农村社区倾斜,采取措施调动方方面面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维护农村社区社会治安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加强治安巡逻、防范提高群众见警率,增加群众的安全感。
倪俊雄强调,农村社区警务是一项新型警务布局,必然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各级公安机关在推进过程中,要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注重实效。驻守民警要勤走、勤看、勤记、勤问、勤听、勤做,多与群众联系,多学习、多交谈、多串门、多思索、多总结,收集掌握责任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敏感点问题,做社区和农村经济的服务人,社会治安的维护人,农民朋友的贴心人,法律、法规的传播人。(三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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