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0日19时许,茂名石化迎宾大厦发生一宗故意伤害致死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强(男,42岁,山东省胶州市人)与王某范(男,36岁,河南人)因口角发生冲突,持刀将王刺至重伤,后王某范伤重而亡。案发后,茂西公安分局迅速启动命案侦查机制,及时将凶手抓获归案。
12月30日16时30分,在茂石化炼油厂参加天然气净化培训班培训的河南中原油田炼油厂职工刘某强,因其父亲患心肌梗塞住院,欲请假回老家看望父亲,遂从居住的茂名石化迎宾大厦718房走到703号房,准备向班长李某请假,见班长不在,便向在房间内下象棋的同事王某范、程某某询问班长去向。因王某范专心下棋,对刘某强的态度较为冷淡,刘便推了一下王。王怒,站起推回刘某强,于是刘与王便扭打在一起,当双方撕打到703房门前走廊时,刘某强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长约20厘米的小刀插向王某范左胸部,王捂着伤口搭乘电梯下到该大厦一楼大厅服务总台处求救。后虽被120救护车迅速送往茂石化职工医院抢救,但由于伤者被刺中心脏,失血过多,于12月31日中午死亡。
案发后,局长范兆源对此案高度重视,亲自带领主管刑侦工作的潘立雄主任及刑警大队领导赶赴现场,对破案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办案人员分为三大组展开侦查,第一组由吴宏权大队长带领刑警二中队民警对凶手进行抓捕;第二组由刑警大队陈中贤副大队长带领刑警三中队和技术中队民警对犯罪现场进行勘查及现场走访工作;第三组由三万七派出所所长周俊带领刑警一中队及派出所民警协助茂石化职工医院对伤者进行全力抢救。20时许,第一组民警在茂名市迎宾大厦718房将正准备逃走的凶手刘某强抓获。经审讯,刘某强对故意伤害王某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强因家庭破裂经常借酒消愁,情绪一直不稳定。案发前刘某强的父亲因患心肌梗塞住院,12月30日下午曾向其班长李某请假回家看父亲,但李某不批准。当晚6时30分刘饮酒后随身携带水果刀再次去找班长商谈请假回家事宜,因与王某范产生口角而发生冲突,结果导致了命案的发生。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